关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举办中华抗战灯谜史料征集和灯谜创作大赛的通知
辉煌功勋千秋颂,复兴逐梦慰忠魂。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表决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以立法形式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集中反映了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2015年9月3日将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为此,将举办中华抗战灯谜史料征集和灯谜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集中华谜人之智慧,谱中华灯谜之新篇。本届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北京文艺座谈会方针为指导,传承和弘扬中华灯谜文化,全面收集整理我国抗战时期灯谜史料和实物,创作一批具有一定艺术价值和传世意义的优秀抗战灯谜作品,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民间灯谜文化活动。
二、关于中华抗战灯谜史料征集部分
(一)基本原则
1、主题鲜明。抗战灯谜史料征集工作是中华灯谜界的一项新任务,主办方将根据党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确保史料征集的权威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社会参与。抗战灯谜史料征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活动,要尽可能地动员各地各界和相关谜人广泛参与,确保史料征集的全面性。
3、尊重史实。抗战灯谜史料征集是社中华灯谜界的基础性工作,要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确保征集史料的连续性和真实性。
(二)征集内容
1、征集时间域:主要是指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起至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期间,包括国统区和抗日革命根据地等在内的各地灯谜历史文化活动史迹、史料和实物。
2、征集史料的类别;抗战灯谜史料和文物征集主要是指能够真实反映中华民族抗战时期灯谜文化历史活动的文字、图片、声像资料和实物或实物影像,口述历史信息等,重点包括抗战时期灯谜活动的各类牌匾、谜笺、函电、书信、日记、轶事、印刷品、出版物、报刊、档案、文件、用品、记录、徽章、臂章、印章、票证、荣誉奖牌、荣誉证书、纪念物品等各种实物资料。
(三)、征集方式
抗战灯谜史料和文物征集是面向全社会开展的活动。征集对象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档案馆、图书馆、地志办、新闻单位、灯谜社团等,从事过抗战灯谜文化活动以及关心这项事业的个人。
1、捐赠方式。对持有组织或个人愿意无偿捐赠的史料,报送至活动主办方,并办理相关捐赠手续。颁发捐赠证书,谨申谢忱。
2、收购方式。对特别有价值、持有组织或个人只以出让方式提供的史料,由主办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相关转让手续。质优者高价收购。
3、复制方式。对持有组织或个人不愿提供原物的史料,与主办方进行协商后,对其原物进行翻拍、复印、仿制,并办理相关手续。
4、对于撰写各地抗战灯谜史料的文章,将付以薄酬。
三、关于中华抗战灯谜创作大赛部分
1、本届大赛系公益性志愿性创作活动,不设奖金奖品。征集的抗战灯谜史
1、本届大赛系公益性志愿性创作活动,不设奖金奖品。征集的抗战灯谜史
料和实物,入选和获奖的灯谜佳作,将由主办方编选并出资,2015年9月编印出版。
2、参赛作品须遵循灯谜创作法则,主题鲜明正大,立意新颖高雅,内容积极健康,语言清亮流畅。谜面通俗易懂,便于大众猜射。少用成句谜,用典须注明出处。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未在纸媒、电媒、内刊等发表过。每人参赛作品不少于10条,多者不限;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地址、邮编、手机或固定电话等,便于联系;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字文稿方式送交大赛主办方。
4、参赛者均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并承诺其参赛作品可供主办方无偿使用,包括将其作品集册出版、发表、张贴、电视及网络播出等权利。
5、聘请各地灯谜专家选评选注优秀灯谜,大赛评选优秀抗战灯谜100则,颁发获奖证书。
6、凡参加本届大赛且有作品入围者,均寄赠《抗战灯谜》一册以作纪念。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未在纸媒、电媒、内刊等发表过。每人参赛作品不少于10条,多者不限;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地址、邮编、手机或固定电话等,便于联系;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字文稿方式送交大赛主办方。
4、参赛者均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并承诺其参赛作品可供主办方无偿使用,包括将其作品集册出版、发表、张贴、电视及网络播出等权利。
5、聘请各地灯谜专家选评选注优秀灯谜,大赛评选优秀抗战灯谜100则,颁发获奖证书。
6、凡参加本届大赛且有作品入围者,均寄赠《抗战灯谜》一册以作纪念。
7、本届活动时间,从本《通知》颁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结束。
8、电邮(email):jtwhnj@163.com。
地址:邮编:210007 南京秦淮区光华东街6号9-2室,
南京嘉泰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邓小文
9、不尽事宜,可用18951646440联系。
10、本次灯谜创作大赛谜材附后,以谜材为底为面者均可。
主办单位(主编单位):
南京嘉泰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江苏金贸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评委、编委单位(名单略):
2015年1月20日